Friday, September 11, 2009

扁案就停在911嗎?

2 comments:

Big Eagle said...

NOWNEWS 綜合報導

陳水扁集六罪於一身遭重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禠奪公權終身;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涉及7項罪名,也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兒子陳致中涉洗錢罪,判 處2年6個月,媳婦黃睿靚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兩人各罰金1.5億元,黃睿靚若免服刑須繳公庫2億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扁案一審終於宣判,檢調和法院在偵辦審理弊案時,也耗費相當多的心力,3年來就開庭開了182次,還有514個卷宗以及47袋的證物,在國內司法史上,扁案不但創下卸任元首首次遭判重罪的紀錄,耗費的人力、物力也是創紀錄。

扁家四大案當中,14名被告除了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因為罹患癌症重病,從未出庭審判,獲得停止審判外,陳水扁等13名被告因為涉及洗錢重罪,都被判決有罪,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陳致中12.7億元未匯回,因此認罪協商破裂。

其中,陳水扁涉及國務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及收賄,判處無期徒刑,罰金2億元,褫奪公權終身;吳淑珍 涉及龍潭購地案、南港展館案、洗錢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收賂、洩密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褫奪公權終身。

前總統府前秘書長馬永成因涉及國務費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等3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0年,禠奪公權10年;總統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涉及國務費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4罪,判刑16年,禠奪公權8年,專員陳鎮慧獲得免刑。

扁家友人蔡銘哲涉及2罪,判刑2年,禠奪公權1年,緩刑5年,蔡銘杰有兩項罪名,判刑2年,緩刑5年,須支付1000萬元罰金;前竹科園區主任李界木涉及收賄罪,判刑6年,禠奪公權3年;前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交付賄賂,判刑6個月,減刑為3個月,禠奪1年。

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涉洗錢罪,各判刑2年,緩刑5年,須各支付公庫300萬元。吳淑珍兒子陳致中涉洗錢罪,判刑2年6個月,罰金1.5 億元,媳婦黃睿靚涉洗錢罪,判刑1年8個月,罰金1.5億元,緩刑5年,若欲免監,須繳公庫2億元。光是陳水扁一家人,父母子媳罰金即達8億元。

Big Eagle said...

沒交現金被恐嚇

曾因和艦案傳出見過陳水扁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倒是相當大方,他還自爆,「在和艦案之前差不多1個月,我在2005年1月去見他(扁),他還跟我講說你偷跑,我說沒有,就這樣,現在想想大概是他們給我暗示,大概也不敢直接開價,如果他開1億元,我就翻臉了。」

自認遭恐嚇捐獻,曹興誠點到為止,不過,談及扁家官司,曹興誠倒是重批,「位子越高,犯法應該判越重,把中華民國官箴都敗壞,這種損失不是幾個錢可以衡量,是整個公務體系誠信破產,這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