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3, 2010

互聯網應當推動社會文明(Internet should promote civility)


作者 : 格雷格庫薩克(Greg Cusack, USA
 
   一直以來我都十分關注中美兩國在互聯網領域的對話,當然也包括最近一段時間熱議的谷歌 (Google) 事件。非常遺憾,這一次我的祖國美國,又一次走入了「教訓」中國的 老角色之中。我們可以給你們建議,但我們沒有權利「教訓」別人。對此,我個人表示抱歉。我曾經擔任過美國歷史和政治科學的大學講師,從事對美國革命以及美 國憲法(該憲法包括「保障言論自由」)制定等問題的研究。我曾在美國從事近四十年與公共政策有關的工作,其中有12年擔任過民選公職官員。對言論自由我是既愛又恨,它曾幫助過我,也傷害過我。
 
  在讀到《上海日報》(Shanghai Daily)上刊登的中國政府對言論自由的一些文章後,我十分欣賞和贊同中國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觀點和態度。
 
  首先,美國憲法中的言論自由是為了保障民眾在政治、民事活動和宗教信仰上的言論和集會自由。但即使在美國,這些自由也是受到限制的。比如,我沒有權利在一個人頭攢動的劇院裡謊稱「著火了」,這是對言論自由權利的濫用,這樣會傷害到我周圍的人。
 
  我看到中國政府也講過很多類似的道理。比如,一個社會難道能夠對一些鋪天蓋地的電視新聞或者網絡消息不聞不問,任其發展?能夠對任何事情都聽之任之而不加規制?
 
  不只是中國,在美國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各種垃圾消息(色情信息、暴力遊戲、無端的政治攻擊和謾罵)充斥著我們的媒體,當然也包括網絡。
 
   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就是「言論自由」被拜金錢族所綁架。他們認為假如我有足夠的金錢,我就可以買斷我所想要的任何媒體的任何時段,讓他們播放我所選擇的東西。儘管現在電視媒體播放的節目和談話內容也有限制,但這些限制基本可以忽略,而且還在被不斷地侵蝕。這也導致美國的政治和民事辯論質量的下降。而眼下媒體關注 的焦點就放在了所謂的中國對互聯網上充斥的淫穢信息和各種各樣政治辯論的審查上。
 
  一個理性的社會難道不能夠區分什麼是真正的民生探討,什麼是有害的垃圾信息嗎?
 
  讓互聯網來推進社會文明而不是來侵蝕社會基石,讓互聯網來豐富年輕人的身心而不是毒害他們的靈魂,這難道不符合公民和政府的利益,不是公民和政府的責任嗎?
 
        我並不清楚這些界限應該如何劃分,但我相信它們是存在的,並且我們應當認識到這一點。所以中國無需再重複我們的錯誤。中美兩國應該繼續相互學習各自實踐的經驗,取長補短,這樣才能互利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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