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錯!錯!
這真是一個價值錯亂、是非蕩然的晦暗時代!
為了政治動員,法律不管,行政不中立,倫理不要,人格淪喪,政治人物競相脫法,法律、行政、倫理、人格等等都被輾壓成爛泥,即使有人達到政治目的,戰火餘生的台灣還剩什麼?
倒扁、挺扁,挺施、反施,施明德發動倒扁後,戰火蔓延,雙方相互激化的言行,使情勢接近瘋狂邊緣,他們都稱自己多麼「正義」、對方多麼「邪惡」,彼此對撞,卻禍延台灣陷入危機。
法律是民主的準繩,政治動員卻脫法、違法,如果自認正義就可以無法無天,那與威權獨裁有何區別?民主還是值得追求的價值嗎?
施明德發動百萬人億元倒扁活動,這是他的自由,但不能脫法或享政治特權,不過,他的募款行為已涉及違反勸募條例、政治獻金法,卻脫法遊走兩法不願受法律規範,一錯!
再者,示威遊行應遵守集遊法及交通、環保等規定,晚上十時結束也是警方為防止干擾人民生活的普遍規範,但台北市長馬英九卻配合施明德不要「朝九晚五」靜坐,「特許」可以二十四小時進行,這分明是政治特權,再錯!
馬英九兼國民黨主席,施的倒扁符合他及國民黨的政治利益,國民黨還計畫與施的倒扁活動「自然合流」,竟不惜動用公權力、公資源,支援施的倒扁活動,更犯了假公濟黨濟私濟自己的大錯!
綠營反施、反倒扁,都是個人自由,但有人因藍軍名嘴、媒體經常惡意謾罵扁總統,也罵紅眼對施明德人身攻擊,藍綠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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