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06, 2007

由高鐵通車談愛台灣的定義

台灣高鐵飆速啟航。儘管經過十六年政治爭議,試營運票務系統堪稱混亂,但從民眾踴躍搭乘的興奮之情,可以看出台灣期待高鐵成功之心。在雀躍迎高鐵的同時,消基會基於保障消費者的立場,在高鐵站散發傳單,呼籲民眾不要當白老鼠,「拒搭高鐵」。

消基會的舉動,當然未獲搶搭高鐵民眾的支持;遺憾的是,卻因此引發衝突,甚至言語粗暴,又出現「滾回中國」、「欺負台灣人」、「扯台灣人後腿」的字眼。在高鐵漂亮上路的同時,這起衝突事件,對高鐵而言,只是小事一件,但是對整體台灣社會而言,卻不容小覷。

民國六十八年,中部地區因為民眾食用米糠油,因而爆發多氯聯苯事件,受害民眾達二千多人,卻求償無門;同年底再爆發假酒事件,甚至有教授因為喝到假酒導致失明,同樣求償無門。因為這些背景,一群學者專家才動念起意決定成立消基會,為弱勢的消費者維護基本權益。

近卅年來,消基會從一支電話、一間辦公室開始,確實為台灣的消費者做了許多事。從大眾運輸到食品衛生,從手機話費到年節玩具,無一不是他們關切的重點。透過消基會的施壓,讓政府部門正視消費者權益,從而成立消保會和公平交易委員會。凡此種種,都和政治爭端無關,更與藍綠統獨無涉。若非這群學者專家有著一份深愛台灣的心,怎麼可能從無到有,即使有也很拮据,卻義無反顧地走了將近卅年,為消費者伸張正義?

即使這次消基會呼籲民眾拒當白老鼠,起意亦非關政治,而是因為高鐵營運前,履勘委員猶有強烈的不同意見,認為高鐵安全性依舊堪虞;此外,高鐵票價連行政院長蘇貞昌搭乘後,都認為可以更「合理一點」,消基會從這個角度出發無可厚非,而民眾依舊有自主選擇權,決定要不要搭乘、何時搭乘,這就是多元社會的可愛。

無可諱言,從政府政策決定要興建高鐵,到BOT成型,高鐵系統從歐系到日系的轉折,甚至到高鐵資金挹注,沒有政治的介入,不會有今日的結果;而高鐵董事長殷琪因為投入政黨輪替前後的國政顧問團,以及爾後的總統府監委審薦小組,都使高鐵欲擺脫政治而不可得。但是,台灣高鐵畢竟就是一間希望營運成功的公司,高鐵不是政黨、不是派系,更不是要投入二○○八的政客,沒有道理因此成為政治或政黨一方的象徵,更沒有道理成為愛不愛台灣的戰場。

高鐵首航,熱情搭高鐵的民眾湧入,前往散發傳單的消基會,自會碰到冷言冷語的民眾,誰會希望自己滿腔興奮被澆冷水呢?但是,回句無聊或者根本不理,就是一種態度表達。何須激烈到由地方民代率領團體以粗暴的政治語言動作反嗆?

高鐵,讓台灣進入一個運輸的新紀元,啟動台灣城市變貌的樞紐;但不論如何,高鐵仍不過是台灣諸多大眾運輸中的一環,不論往來旅遊或商務,可以選擇航空、台鐵、國道客運、甚至自己開車,搭乘高鐵與否,完全取決於消費者對自己行的便利、票價高低的認知、乃至服務的良窳,這和愛不愛台灣毫無關係。

帶領鄉親搭乘高鐵,卻意 外引爆衝突的地方民代聲稱,並非故意與消基會打對台,只是同行鄉親「擦槍走火」。這就是最讓人遺憾與驚愕之處,什麼時候,台灣社會竟演變至此?若有不同意 見就使用最極端的政治語言,彼此傷害而後快?贊成自己的就是愛台灣,不同意見者就要「滾回去」?

這幾年,台灣社會因為政治對立愈益升高,政治人物無止盡地把政治語言氾濫到各個領域,凡有不同見解,動輒以政敵相待,從口水到潑糞,彷彿粗魯不文、惡劣鄙俗的言語,就能置人於死地。言語傷人,有時更利於刀刃,言語不見血,卻能痛徹心扉,言語製造的仇恨,甚至可能百代難解。

在高鐵啟航的同時,過程中用盡一切心力者,相信沒有人會希望高鐵成為台灣社會發抒政治不滿的場域。愛台灣、愛高鐵,什麼都可以愛,但是,拜託:愛,要用文明人的方法。

(轉自中時社論)

Monday, December 25, 2006

Merry Christmas and Happy New Year!!

謝清志被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

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委謝清志被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 (12/25/2006; 中時訊)


總工程經費高達新台幣八十多億元的南科高鐵減震工程弊案今天偵結,台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委謝清志等十人。這個被南檢視為創造出來的工程,浪費公帑數十億元,謝清志被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

南檢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分案偵辦南科高鐵減震工程弊案,經過一年的搜索調查,今天在台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宣佈偵結,遭起訴的十人中,除國科會科員李延旭、包商許鴻章外,其他八人全是工程評審委員,包括謝清志及多位大學教授。

謝清志涉嫌護航鴻華聯合科技公司取得南科高鐵減震工程案,遭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鴻華聯合科技負責人許鴻章求刑十二年,併科五億元罰金。林延旭求刑七年,併科三百萬元罰金。

九名工程評審委員中,僅當時任職於國家高速計算中心的莊哲男,因未參與評分,未被起訴;其他包括逢甲大學教授蔡崇興、在台灣大學開課的鍾立來、前中正理工學院院長楊明放、國科會參四林聰意、逢甲大學教授許澤善、中山大學教授李賢華、洪思閔等七人,全被求刑五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

南檢指出,南科高鐵減震工程尚未啟動前,台積電尚肯再投資二千億元在南科建廠,顯示高鐵震動影響的嚴重程度不如預期,但鴻華聯合科技自二OOO年開始運作推銷高鐵減震材料,直到謝清志涉嫌護航,且提供評審委員名單協助得標,才展開南科高鐵減震工程,使鴻華聯合科技獲得三十四億元。

南檢表示,工程契約規定南科高鐵須減震至四十八分貝,但經過空車測試,震度仍在五十二分貝到五十六分貝,若是高鐵載客途經南科,震度應該會更高。

Saturday, December 23, 2006

Human Rights in Tawan

台灣的人權進步了嗎? 請看下面的報導:

人權新聞 大法官獲踐踏人權獎
引自中央社 2006/12/23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公布「二○○六年人權新聞」,其中,批准鍾德樹死刑執行令、外勞政策、樂生院所搬遷等案榜上有名。另外,集會遊行法未廢除、大法官晶晶書庫釋憲案則獲頒「金狗盃年度踐踏人權獎」。台權會會長吳豪人呼籲社會及政府停止人權迫害,使人權獲得保障。

吳豪人說,總統陳水扁兩千年就職時宣示「人權立國」,但六年來,執政的民主進步黨對人權保障政策搖擺,加上在野黨的怠惰無能,雙方沈溺於政治鬥爭,漠視影響人民深遠的人權議題,他認為,今年是「國滅人權元年」。

台權會公布的「二○○六年人權新聞」有:法務部批准鍾德樹死刑執行令、外勞政策、新移民遭歧視、樂生院所搬遷、法院判決關愛之家搬遷、大法官晶晶書庫釋六一七號憲案、高砂義勇隊紀念碑拆碑及新聞媒體殺人、集會遊行法等人權新聞。

其中,今年發生多起社運人士因違反集會遊行法,面臨活動被解散、成員被逮捕的案例,民間團體在四月間成立「集遊惡法修法聯盟」,主張「廢舊法,立新法」,所提出的集會遊行保障法草案目前也已送進立法院,由跨黨派委員提案。

台權會認為,今年除了政治惡鬥造成社會的傷害,媒體報導新聞的方式與內容,往往造成嚴重的人權侵害。如電子媒體追逐總統女婿趙建銘、南迴鐵路搞軌案李泰安,揭露性侵造成大學生上吊自殺、報導師生戀新聞,使男老師憤而自殺等。

台權會建議,新聞媒體必須秉持客觀第三者的立場,完整報導,並應做好查證工作,不侵害隱私權及未審先判,並能秉持公正、公平原則與新聞專業,才不會侵害他人人權。

台權會最後頒發「金狗盃年度踐踏人權獎」:吳銘漢夫婦命案被告蘇建和頒給法務部「為廢除死刑而戰」一書,要求法務部正視死刑問題;吳豪人頒發「多功能集遊舉牌」一支給警政署,提醒注意民眾集遊的人權。

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則頒發「台北-新宿來回機票」給大法官,諷刺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案不符合國際趨勢。賴正哲因為販售香港男體寫真雜誌,今年五月間被法院宣判有罪,賴正哲提起釋憲聲請。

司法院大法官今年十月二十六日做出釋字第六一七號解釋案,認為憲法對言論及出版自由的保障並非絕對,仍須受到適當的限制,台權會認為,這會造成民眾對不同性價值認知的無知與歧視,也是對同性戀者人權的侵害。

另外,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吳靜如頒發「新鮮營養鮪魚」一條給新聞媒體,強調新鮮的新聞才能兼顧人權。

台權會強調,歲末年終回顧年度重大新聞,除提醒台灣社會人權保障的重要性,並且體認人權的真實涵意,同時,督促政府及人權侵害者應該有所反省與改進,應善盡積極捍衛人權的責任,不要讓人權走回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