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0, 2008

快刀斬亂麻 司法導正道

Big Eagle 註 : 謝謝 "保祿"的投書標題是 Big Eagle 取的


保祿/台中市(服務業)

 二十九日扁案召開三度羈押庭,陳水扁再度回籠,綠營人士認為侵害人權,是為押扁才刻意換法官,有違司法獨立;有輿論強調,既是周占春法官判定的,就應由他收拾,要聽他自己如何解釋?以上兩種說法基於「社會成本」角度來看,筆者認為都是不明智的。


 首先,何謂司法獨立?法官必須不分藍綠,心中毫無罣礙,根據法律判決才是。周姓法官之前曾在總統大選為扁站台,明顯在他心中已有所偏頗, 已經不能算司法獨立了。如此一來,想從他口中聽到續押陳水扁,可謂是比登天還難了!其次,若是一般被告,繼續拖下去無所謂,但是陳水扁在外頭趴趴走,不但會令許多證人噤若寒蟬,有礙案件的偵辦;加上只要一天未定讞,社會就要因《禮遇條例》為他付出巨額金錢成本!因此,更換審理法官也是為了加速案件偵辦速度 啊!


 親扁人士揚言要抗議、聲援,可是反觀過去執政八年,陳水扁他為民進黨及台灣做了什麼?阿扁的作為值得聲援嗎?倒不如反過來為特偵組加油打氣,愈早一天將扁案定讞,台灣越早回歸安寧。

4 comments:

Big Eagle said...

哪個法官介入政治活動?

國民黨立委邱毅24日上午再度到監察院告發,並強調周占春不僅加入陳水扁後援會,兩次選舉還在司法界幫陳水扁拉票,違反法官規範,立場太鮮明,加上判決扁案以及其他案件明顯兩套標準,根本不適任。

邱毅再度來到監察院,告發對象還是扁家洗錢案承審法官周占春,兩度到監院告發同一個人,邱毅這回指出有新事證,邱毅質疑,「周占春跟陳水扁的親密大弟子、御用大律師,林志豪的關係是非常好,他在處理扁案審理的時候,他的自由心證,他的心證會不會有偏頗?」

邱毅強調周占春立場太過鮮明,嚴重違反法官規範,邱毅甚至還說,兩次總統大選,周占春還幫陳水扁拉票影響司法界,邱毅指出,「周占春在兩次總統大 選,有沒有在司法單位,我講清楚喔,不見得是台北地院喔,在司法單位幫陳水扁拉票,有沒有參與陳水扁後援會的活動?如果有,已經違反了法官守則,法官不得 介入政治活動。」邱毅一連串指控,目的是要周占春交出扁案,讓扁家成員面對公平的司法審判。(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程燁睿、鍾家豪)

Big Eagle said...

阿扁的狡辯

龍潭購地案的主體架構是:總統挾持內閣,藉端勒索財團。

其主要情節是:陳水扁將行政院長游錫堃、副院長林信義、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及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這決策至執行的一條鞭四人,全部召至總統府,以推動「兩兆三星」為名,命行政部門「先租後售」,並限期在三個月內完成價購。然後,吳淑珍就收了辜成允四億元「佣金」。

陳水扁迄未否認吳淑珍收了錢。但他多次辯稱,購地之事,非屬總統「職權」;他只是關心「國家經濟發展而已」,既非他的「職權」,後續購地的行政程序即不應由他負責。他說,依憲法,應負責任的是最高行政首長游錫堃。

這樣的狡辯真是十分離奇。依陳水扁的說法,應負購地責任的是游錫堃,收受「佣金」的卻是吳淑珍。繼告發李登輝後,難道陳水扁又要告發游錫堃是「圖利」辜成允和吳淑珍的貪瀆犯?

陳水扁說,這不是我的職權,所以我不能下令購地,所以我也不可能犯法。這種說法,猶如小偷說:「這不是我的錢,所以我不可能偷它。」又如通姦者說:「她不是我老婆,所以我不可能和她上床!」

陳水扁的辯詞,暴露出「雙首長制」的權責混淆。游錫堃與林信義原皆反對購地,但行政院「最高行政機構」的地位卻未受陳水扁尊重;如今東窗事發,陳水扁卻又說,一切是由「最高行政機構」行政院所主導,總統無權,所以也不應負責。

南港案中,吳淑珍收錢,余政憲被起訴。陳水扁如今難道也想把龍潭案,搞成吳淑珍收錢,游錫堃坐牢?

Big Eagle said...

台灣的世紀邪惡大壞蛋
陳寬/舊金山 (1.02.2009)

台灣出了一個世界級的世紀邪惡大壞蛋;不知高唱本土優先的人們是應該驕傲,還是應該羞愧。台灣好不容易才選出了一個本土的「台灣之子」的總統。當初因國民黨內鬥分裂,再加上以台獨教父自居的李登輝明裡暗裡相助,才將阿扁擁上總統的大位。但由台北市長時代,便開始貪婪洗錢的阿扁夫婦,當全國大權在握時,更如魚得水;8年主要行政都以貪瀆收賄為優先。到下台之日已累積了天文數字的賄款,便在全球洗透透。阿扁在8年掌權中,不但情治、檢調與司法全吃,甚至連一些大法官也在他的掌握之中;他以為各種情況均已算無遺策;就連百萬紅衫軍也扳不倒他;區區一個小馬,怎能放在眼裡。而小馬為了要討好深綠,還打算一旦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判決定讞,便要以特赦來禮遇。

阿扁可說已完成天羅地網般的設計了,卻不料,海外反洗錢組織將阿扁貪污洗錢資料送進來,連調查局長也擋不住,才在國人面前曝了光,也才有今天全台大審阿扁的世紀貪污大案。連續幾個月扁案已占盡要聞版面,且無遠弗屆,連國際新聞也將他與昔日之菲律賓馬可仕同列,阿扁以三級貧戶出身,能有今日之國際地位,也可以光宗耀祖了。

阿扁的邪惡特質卻讓人看得傻眼,可謂曠古絕今,無人能比。他的撒謊、暗算、硬拗、以顛倒是非來打擊敵人的本領也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為了自己能從罪中脫身,對當初扶他上台的李登輝也毫不留情地拉下水,在應訊時拿出他早已預備好的李登輝洗錢證據資料,主動控告李登輝。

奇怪的是李登輝貪污洗錢,既早已有了事證,何以在8年總統任內不拿來處理,卻等到在他自己犯罪曝光後才拿出來?李登輝之貪污洗錢當然應該辦,司法也責無旁貸;但這樣便能減輕阿扁的罪責嗎?阿扁居心之險惡,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李、扁二人均為說謊大家,阿扁朝口夕改,國人也已習慣。但他自弊案爆發,一路走來,每一步都精心設計,一面為自己脫罪,一面不忘拖他人下水,一副「要死大家一起死」的姿態。他的自私、缺德,已到了讓人忍無可忍的地步。在庭上公然蔑視協助他犯罪、做他狗腿子的葉盛茂;對一切他利用過的人都毫不顧惜,用過即丟,只能維護他自己一家的利益。而他把關鍵的大罪也都一律推給妻子阿珍,最後的目標只有一個,如貪瀆大案要有承擔者,首先是他的屬下,其次是家人,包括妻子與兒女;只要能保住他自己一個獨夫就行了,其設計之下流無恥、卑劣,讓撒旦也自嘆不如了。

奇怪的是他的同黨到如今都噤若寒蟬,無人敢與之切割,而要概括承受,甘心為其奴隸。這一點,阿扁更讓人嘆服。台獨理論大家林濁水終於忍不住說:「阿扁不只是污錢,還是抓耙仔(告密者)」。他當庭拿出一袋預藏的資料,告發李登輝貪污洗錢,但事後又由律師出面否認,目的只是為了轉移焦點。林濁水問其本黨深綠護扁者,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擁護他?筆者也十分好奇:阿扁全家貪污洗錢之不法事證十分清楚,何以全台的深綠還要支持他?難道大家都拿了他的錢?或有把柄在阿扁手中?何以司法界也都怕他?有的法官竟表態不敢承辦扁案。看守所對他也出奇的禮遇,但仍然討不到好,要被追打。難道阿扁有一種魔咒可以驅使他的跟從者,使之喪失心智、聽其擺布?這個難解的習題不知誰可以解答。更令人不解的是,台灣的本土教會甚至要賠上信仰全力挺扁,而與之偕亡,這又所為何來?相比之下,台灣最大的宗教佛教倒還有格,日慧法師並未為之援頰,其餘的佛教大師都勸他要懺悔面對司法,還能為台灣人留下一點顏面。凡此種種,無一不令人浩嘆。

Big Eagle said...

高院認為,此案涉及範圍相當廣,加上之前陳水扁為求自保,曾經出言攻擊司法,還曾經將國務機要費案的相關資料列為絕對機密;此外,陳水扁曾指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做不利馬永成自己的供述,因此有湮滅、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如果不羈押,恐怕後續的審判會難以進行。

扁律師提出的三大抗告理由,高院也都一一駁回。:
第一,律師認為檢察官無權對已起訴案件的被告再提抗告,但是高院翻出法條和判例,認為檢察官確實有權;

第二,律師主張換法官違法、違憲,高院認定遵守台北地院刑事分案要點。

第三,律師主張陳水扁沒有逃亡串證之虞,但是高院提出,陳水扁分別在去年的7月24日和8月15日到特偵組應訊,國安局都沒有記載;另外,參加苗栗法會還有會見黃姓少年,國安局同樣沒有記錄。而且扁家人曾以人頭帳戶掩飾不法所得,所以判定陳水扁有逃亡動機。
(1.0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