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8, 2007

2007/9 月的台灣民心指數


** 要與過去幾個越做比較可到原網頁參閱.

Thursday, October 25, 2007

執政後的道德沉淪

近日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此次依貪汙治罪條例被提起公訴,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立委王世堅也身陷誹聞風暴,而陽信銀行超貸案,士林地方法院對主要被告陳勝 宏、薛凌夫婦等也被限制出境;種種執政黨高層、行政官員、立委及相關人士被起訴者不勝枚舉,一旦被起訴,嘴裡喊著就是政治迫害,選舉迫害,殊不知這其實本 質性的問題是執政後的道德沉淪,一副拿我沒輒的態度,再加上一句愛臺灣的空洞口號,配合政治正確,執政後的民進黨,許多不肖的壞份子不停地在破壞清廉的價 值,混淆法律是非價值,憑藉著權力的加持與行事的方便,不知還有多少人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勾當。

除了第一家庭及相關人等所涉及之諸多弊案,就連許多立委及政治權力核心外但沾上邊的人都想趁機大撈一筆,這種投機僥倖的心態實不足取,法律是什 麼?法律是行為規範,為了實現某種價值所必須遵守的法規,同時法律也是實現正義等價值而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在這一批享受執政權力的人群背後,完全忘記了 法律的性質,更遑論對於法律這樣裁判規範的輕忽,當被發現時,只要牽扯到政治,法律完全就失了效,喪失了裁判的基準,這就是法律的悲哀,更是人性的醜陋之 處,而多數的人民,完全分不清事實的真相,問立場矇蔽了是非價值,放縱這批人亂搞亂鬧,最後受害的是誰,還是整個社會。

權力是迷人的,政治學中除了研究權力,也必須要研究社會中的價值的產生與分配,對於社會中許多既存良好的價值,必須要不斷地發揚與確保,對於迷失 在權力金錢誹聞遊戲中的政治人物,除了法律必須加以制裁約束外,更重要的是全民共同來監督,執政後的道德沉淪是民進黨今日所面臨到的一大危機,黨中央拿不 出強有力的制裁方式,恐怕賠掉的就是整個政黨的威信,在民進黨清廉價值幾乎全都要崩潰的情況下,請所有的臺灣人民正視民進黨所陷入的道德沉淪危機,共同監 督在法律與政治道德層面下的事後發展。


劉性仁
2007/10/26 00:33

原文刊登於ETtoday

Wednesday, October 24, 2007

黃石城表示台灣的民主是騙人的

面對台灣大選引發的藍綠政治亂象,前中選會主委黃石城廿三日痛心地表示,台灣的民主是騙人的,不過是透過選舉手段遂行政治黑箱作業罷了。

 他強調,人民選執政黨是要來替人民解決問題,不是來解釋問題,「國家治理不好,拿稅金的人當然要負責!」

 黃石城說,台灣現在面臨價值混亂虛無的危機,國家搞得一團糟,執政的人卻老是將責任推給在野黨阻撓、不配合。

 他指出,「但稅金是你收的、錢是你用的、資源是你在分配,責任當然要你負,問題當然要你解決,這道理天公地道。」

 他更特別痛批最近頻頻搶攻媒體版面的新聞局長謝志偉,「每天像在作秀表演,沒有一點樣子,你知不知道你是公務員,領人民的薪水?」、「這種人當官,跟請動物園的猴子來表演當官有什麼不一樣?實在很悲哀。」

 對藍營黃石城也不假詞色,他認為,國民黨的改革能量似乎在辛亥革命後就消耗殆盡,現在已經完全沒有改革的戰鬥力,對執政黨的無能竟完全束手無策,完全崩潰,讓人也難有期待。

 他強調,台灣現在的民主選舉根本是不斷的黑箱運作、是幌子,說穿了都是騙人的,這算哪門子的深化民主?台灣人民不斷被藍綠陣營綁架,藍營過去執政搞藍色專制,綠營上台後同樣搞綠營專制,被綁架的永遠是台灣人民。

 執政黨亂搞,在野黨也似乎完全束手無策,「每天都只想等官做,好像隨便就會當選一樣,你比執政黨的表現好在哪裡?要拿出能力來,不是比爛、噴口水,不然選民為什麼要選擇你?」

 黃石城直言抨擊,現在檯面上的所謂「第三勢力」政治人物,包括前行政院長唐飛,或第三社會黨、農民黨,不是曾在綠營、就是在藍營失勢,沒有一點說服力,他不認為能成什麼氣候。

 但是,黃石城認為,台灣真正的中道力量還是應該出面,制衡藍綠兩黨在政壇形成的霸權,對台灣人民才是有利。

 


Sunday, October 21, 2007

忠言逆耳 不言不義

看到一篇鼓勵知識份子說出良心話而不做鄉愿.特轉載於此,與同仁互勉!

當言不言 不能容忍的鄉愿

陳長文(台灣台北 法學教授)

看到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卸任時對政治干預司法的談話,筆者只覺得更加感慨!印度哲學家詩人泰戈爾曾說:「若不準備說出完全的真理,那麼把真話說出來是很容易的。」這種「說一半的真理」,容筆者不客氣的批評,就是法律人最不該、也最不能容忍的鄉愿。

當陳水扁總統痛批高雄地方法院對陳菊市長的當選無效判決時,人們看不到翁院長的駁斥;當陳總統在媒體指控司法人員有七、八成偏藍時,也看不到翁院長站出來捍衛司法的尊嚴;當新聞局長公開質疑司法的公正性,要求司法官公布黨籍時,還是看不到翁院長有一語之怒!

在當言之時不言,在該怒之時不怒,這已引起許多批評。而翁院長一直拖到卸任前的最後一秒,才終於表達他對政治干預司法的「椎心之痛」。

翁院長說「有些人」為達政治目的,常不擇手段踐踏司法;「有些部門」也不知節制,逾越分際,使司法威信一再受到傷害。但翁院長卻不說是「那些人」、「那些部 門」在「那些事」上踐踏司法,逾越分際?沒有特定的對象,也沒有特定的事件。即便到了最後一刻,翁院長仍用不清不楚的曖昧說法,來表達他那不痛不癢的「無 威之怒」。

如果,這種只說一半的真理,這種模稜兩可的憤怒已是翁院長的極限,那麼,筆者寧可翁院長什麼都別說。就像日前報載,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說他目睹翁院長曾經拒絕一位「有相當權力的人」為個案關說,還和對方怒目相視。但媒體問他是誰時,楊院長卻不答。

或許楊院長想表達的是翁院長的風骨,但很抱歉,這個故事中,筆者看到的卻只是鄉愿與對關說的默許。「怒目而視」的拒絕是不夠的,翁院長和楊院長應該把那個人的姓名及惡行公昭於世,這才是最高司法首長應有的表態。

如果翁院長和楊院長有膽識把這些弄權者姓名公開,試問還有誰敢向司法人員關說呢?甚至反過來說,是否正因為司法首長這種求顧「人情圓融」的鄉愿,所以才會有人膽敢向司法院長以「拍桌子」方式關說。

對職守正義,捍衛公理的法律人來說,「鄉愿」是最不能容忍的罪惡。然而,何其諷刺與不幸的,觀諸現在台灣掌握權力與職位的法律人,鄉愿竟往往是這些人共同的特質。

翁岳生先生是筆者尊敬的學長,但是翁院長卻是讓筆者失望的司法首長。對法律人這項專業來說,還有比司法院長更崇高的職位嗎?但翁院長在這個職位上,又做出了什麼樣的典範呢?

令筆者遺憾的是,翁岳生院長已錯過了一個擔當典範的歷史機會,現在這個歷史機會又到了新任司法院長賴英照先生的手上,筆者衷心期待賴院長能為法律人立下一個不鄉愿的典範。

轉自世界日報2007-10-21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