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扁珍挪用公款洗錢數目超越原先的「非機密費」

  台灣特偵組於9/21表示,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只針對需要發票核銷的「非機密費」調查,但依據最高法院對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意旨,認定領據核銷部分,亦需「因公支用」,因此特偵組全面調查國務機要費案以領據核銷的「機密費」部分。


 據指出,特偵組清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領據核銷「機密費」,發現陳水扁雖然確曾將三千萬元的「機密費」,支助蔡同榮、游錫 (”: 方方土) 的「全民公投、催生新憲」與「326遊行」兩場活動,但仍有部分「機密費」疑被挪作私人用途。


 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吳淑珍涉嫌將部分機密費挪作為私人用途,甚至疑涉夾雜個人理財所得,以金融操作方式匯往海外洗錢,初估金額可能接近上億。目前實際犯罪金額仍由特偵組計算中。


 特偵組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兩人涉及貪汙的次數、時間、金額、犯罪型態等涉案事實,都已超過當年起訴的範圍,甚至於連罪名、法條都有可能變更。

* 追加起訴扁 盼合議庭打拖延戰 *


 因此,特偵組認為,目前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法院已進入審理程序,如果吳淑珍先行審結判決,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部分將由另一合議庭審理,而吳淑珍洗錢部分則併由二審處理,案子將被切割得零亂。


 這樣一來不但浪費司法資源,而且有可能會出現不同合議庭,因心證、認定不一,而出現判決矛盾情形。此實非特偵組及國人所樂見。


 特偵組現在傾向以追加起訴方式,將陳水扁涉案部分併案由目前的合議庭審理;因此特偵組希望合議庭能「放慢一點」,好讓特偵組跟上腳步。

1 comment:

Big Eagle said...

[More News: 3/21]

最高檢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案,昨天收到新加坡提供司法互助的扁家海外帳戶資料。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指出,這些資料共有一大箱五個卷宗,專案小組將儘速了解案卷內容,作為洗錢案偵辦參考。

據了解,這批資料包括與扁家有關約十個新加坡相關銀行帳戶的資金流向,有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在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南非標準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帳戶,吳淑珍媳婦黃睿靚在瑞士信貸的帳戶,還有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在新加坡等帳戶資料。

檢方調查,吳淑珍以哥哥吳景茂當人頭,從台灣匯款至新加坡吳景茂的荷蘭銀行帳戶一億餘元,再轉匯到南非標準銀行、瑞士信貸銀行;而陳致中結婚後,這些錢又匯到黃睿靚在瑞士的美林銀行,轉入蘇黎士銀行。

黃芳彥則在SOGO禮券案爆發時,曾匯款兩百一十七萬美元(台幣六千多萬元)至新加坡;黃芳彥雖然表示該筆資金與扁家無關,但特偵組懷疑他是吳淑珍的人頭,因此也調閱他在新加坡的帳戶資料比對。

專案小組表示,檢方未來還要向新加坡當局請求提供更多的扁家人頭帳戶資料,也會透過管道請瑞士、香港及美國等提供相關的司法協助,預料這些資料對洗錢案將有突破性的幫助。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九月初從新加坡回國後,多次到特偵組報告司法互助的進度;新加坡同意提供扁家相關帳戶,包括黃睿靚、吳景茂在新加坡開戶的原始文件、存提款明細、匯款水單及信託契約、授權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