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扁珍挪用公款洗錢數目超越原先的「非機密費」

  台灣特偵組於9/21表示,當年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只針對需要發票核銷的「非機密費」調查,但依據最高法院對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意旨,認定領據核銷部分,亦需「因公支用」,因此特偵組全面調查國務機要費案以領據核銷的「機密費」部分。


 據指出,特偵組清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領據核銷「機密費」,發現陳水扁雖然確曾將三千萬元的「機密費」,支助蔡同榮、游錫 (”: 方方土) 的「全民公投、催生新憲」與「326遊行」兩場活動,但仍有部分「機密費」疑被挪作私人用途。


 特偵組懷疑,陳水扁、吳淑珍涉嫌將部分機密費挪作為私人用途,甚至疑涉夾雜個人理財所得,以金融操作方式匯往海外洗錢,初估金額可能接近上億。目前實際犯罪金額仍由特偵組計算中。


 特偵組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兩人涉及貪汙的次數、時間、金額、犯罪型態等涉案事實,都已超過當年起訴的範圍,甚至於連罪名、法條都有可能變更。

* 追加起訴扁 盼合議庭打拖延戰 *


 因此,特偵組認為,目前吳淑珍涉及國務機要費案,法院已進入審理程序,如果吳淑珍先行審結判決,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部分將由另一合議庭審理,而吳淑珍洗錢部分則併由二審處理,案子將被切割得零亂。


 這樣一來不但浪費司法資源,而且有可能會出現不同合議庭,因心證、認定不一,而出現判決矛盾情形。此實非特偵組及國人所樂見。


 特偵組現在傾向以追加起訴方式,將陳水扁涉案部分併案由目前的合議庭審理;因此特偵組希望合議庭能「放慢一點」,好讓特偵組跟上腳步。

Tuesday, September 16, 2008

扁珍在新加坡的帳戶

台灣檢方追查陳水扁家族洗錢疑案,九月十五日再度傳喚被告吳景茂及證人陳俊英夫婦,吳景茂首度鬆口坦承,他新加坡帳戶的資金中有一億七千多萬(新台幣,下同),全依妹妹吳淑珍指示,以買賣公司債轉定存方式,從台灣匯往香港、再轉匯到新加坡。特偵組目前正過濾人頭名單,將向香港請求必要司法協助。

利用13人頭戶經星港匯款

特 偵組十五日再度約談,證實被告之一的吳景茂,果然是洗錢疑桉中的關鍵操盤手。吳景茂首度鬆口坦承,他利用自己和另外十二個人頭戶,從台灣匯往自己及妻子陳俊英及妻舅陳和升位於香港標旗、荷蘭等三銀行帳戶,再轉匯到新加坡的瑞士信貸銀行。吳景茂證稱,他全依吳淑珍指示匯款,不清楚是否有其他人替吳淑珍匯款。

檢方懷疑扁家資金中,吳淑珍先將大筆現金拿給吳景茂,再由吳景茂以五、六個人頭轉購公司債,賣出後形成第一個斷點,再改以定存方式,轉存到其他五、六個人頭 帳戶中,形成第二個斷點,再分批匯到香港的人頭帳戶,然後在香港分批領出後,再轉匯給其他人頭,形成第三個斷點,再轉匯到新加坡,資金流程複雜、清查不易。

據瞭解,上述匯錢方式僅是扁家某帳戶一億七千餘萬的單筆資金進出海內外的流程。因此,特偵組決定以大海撈針方式,鎖定和扁家有關的親友及部屬的三親等血親,凡是在海外開有帳戶或大筆匯款進出島內 外,都由外匯局擴大清查。其中吳淑珍大學同學蔡美利的遠親,在香港帳戶有大筆資金進出相當可疑,加上吳淑珍家族以公司債換定存的罕見方式把錢匯出,香港儼然已成了資金流向的關鍵轉運站,檢方正在過濾人頭名單,將請求香港給予司法協助


Tuesday, September 02, 2008

美國共和黨新黨綱:台灣未來由台灣人民決定

[聯合晚報╱華盛頓特派員張宗智/九月一日電]

美國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一日通過黨綱,在對台灣關係的部分,黨綱主張如果中國違反台灣未來必須透過對話,並在台灣人民同意下和平解決的原則,美國就要依據台灣關係法,協助台灣防衛自己。

黨綱表示,所有與台灣的未來有關的議題,都必須透過對話,並在台灣人民的同意下,和平解決。在這項原則下,美國反對台海兩岸任何一方,有任何片面改變台海現狀的舉動。

共和黨黨網在第一天的全代會中,就在現場黨代表無異議贊成聲中,鼓掌通過。在黨綱第一部分主題「保衛我們國家、支持我們的英雄、保障和平」中,詳列共和黨對各別國家的立場,其中台灣排在中國前面。

共和黨黨綱稱許台灣的成熟民主及經濟是中國的模範,美國對台關係必須持續基於台灣關係法的條文。

「台灣議題必須得到台灣人民的同意,和平解決」,過去只有在柯林頓政府後期曾提出,號稱最友台的布希政府,八年來只願意表示「必須得到兩岸人民的同意」,這次共和黨的黨綱只強調「台灣人民同意」,已較過去八年跨出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