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衫軍倒扁時,扁家存放在元大的現鈔達7.4億元。以千元大鈔相疊,有22層樓高。
吳淑珍被揭市價六折買豪宅 倒手大賺5000萬
特偵組本週將再傳陳致中夫婦 希望追回海外巨款
扁案越滾越大 傳吳淑珍將價值上億珠寶託友人黃芳彥赴美藏匿
陳水扁公務費花樣多 兒子媳婦內衣褲都報銷....
** 台灣外交部清查陳水扁涉「機密外交」弊案,辦案人員透露懷疑可能又發現一起「巴紐建交醜聞案」的翻版,涉案金額達3億。至此,若加上這筆近3億金援,扁珍涉及不法金額將高達近20億元。
**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台涉外部門清查陳水扁涉「機密外交」弊案,查出「國安會」曾以委託朝鮮協助處理台電核廢料等名義,指示涉外部門編列近3億元「機密外交」預算行賄朝鮮高官,但事後卻未提出任何單據可供查核,且台電也查無運送核廢料到朝鮮的紀錄,因此懷疑扁涉嫌詐領近3億元公款,已將全案移送特偵組偵辦。
** 特偵組昨證實扁涉多起「機密外交」弊案中,確有一案涉及金援朝鮮,檢方已透過「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及台北市調查處追查相關資金流向,但具體案情不便說明。 辦案人員表示:「扁家涉及已起訴的機要費等四大弊案,以及偵查中的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案,若加上這筆近3億元金援費用,扁珍涉及不法金額將高達近20 億元。」
扁珍A了多少錢 ?
◎二次金改:
1.元大並復華金控部分,收賄2億元,還以人頭買一品苑豪宅,轉賣獲利 1億元
2.中信金插旗兆豐金部分,收賄 3.4億元
3.另兩家金控老闆行賄扁珍至少5億元
偵辦中
◎「機密外交」:
1.金援朝鮮名義詐領公款近3億元
2.在安亞項目中,以打通WTO官員名義,詐領公款50萬美元(約台幣1650萬元)
偵辦中
◎龍潭購地案:收賄3億元/已起訴
◎機要費:利用不實發票、領據詐領公款1億元/已起訴
◎南港展館案:收賄1億元/已起訴
合計:約19億5650萬元
2 comments:
司法獨立和協助司法
野狐/聖荷西 (1.13.2009}
陳水扁貪污洗錢案爆發迄今將近5個月,這一世紀的大貪污案,檢調單位極盡辛勞辦到今天的地步,實在不易,然而我們也看到許多的現象和問題,首先是檢 調單位面對的是一個嚴密狡猾的貪污集團和一群刁鑽的辯護律師,一個包庇貪污的民進黨,一些偽君子的清流和學者,加上一個有勢力的無賴痞子被告家庭。群眾的 焦慮更對檢調單位施以許多的壓力,又遇到一個什麼都不沾鍋、無作為的馬政府。目前我們看到的是檢調單位外有強敵,內有內奸,後無援軍,束手束腳的孤軍作戰,往後法院也會面臨同樣的壓力和困難。
馬英九不干預司法無可厚非,但當檢調和司法單位遇到困難而不予協助就不對了。馬英九說無論藍綠的貪腐案都要辦到底,但是他不能將所有的事 往檢調司法單位一推,做一個甩手掌櫃就了事,馬政府應該主動協助和支援檢調司法單位將李登輝和陳水扁的案子釐清予國人,它應該飭令國安會、外交部、國防 部、經管會和涉案的各部會主動調查,限期完成,而不是檢調單位要向這些部會求爺爺拜奶奶一點點的討資料。馬政府也應該知會美日等國協助調查洗錢的流向。
誠然,李登輝和陳水扁的案子是動搖國本的大案,正因如此,更應該無上限地徹查,以固國本。而且此兩案定讞之後,絕不可特赦,特赦惡例一開,以後總統貪污都可以用政治手段解決,台灣將永無寧日。我們也看到各國最大的貪污犯都是總統,正是大學中所謂的「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台灣的民眾除了要嚴密監督馬政府和檢調司法單位辦案以外,也應該給檢調司法單位鼓勵和支援,提供證據線索,監防逃亡。台灣的司法是否能獨立要靠全民的努力,此案也是司法存亡之戰。
台灣高等法院再駁陳水扁聲請承審法官迴避的抗告 (2009.02.20)
高院裁定書在充分闡述駁回的理由後指出,「原裁定駁回被告之聲請,於法尚無不合。被告抗告意旨,或誤解法律之規定,任作主張;或仍執陳詞,對原裁定已說明之事項,徒憑己見,再為爭執;或以學者等個人之評論或不同之見解,指摘原裁定不當,均難認為有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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