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委謝清志被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 (12/25/2006; 中時訊)
總工程經費高達新台幣八十多億元的南科高鐵減震工程弊案今天偵結,台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委謝清志等十人。這個被南檢視為創造出來的工程,浪費公帑數十億元,謝清志被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
南檢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分案偵辦南科高鐵減震工程弊案,經過一年的搜索調查,今天在台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宣佈偵結,遭起訴的十人中,除國科會科員李延旭、包商許鴻章外,其他八人全是工程評審委員,包括謝清志及多位大學教授。
謝清志涉嫌護航鴻華聯合科技公司取得南科高鐵減震工程案,遭求刑十五年,併科三千萬元罰金。鴻華聯合科技負責人許鴻章求刑十二年,併科五億元罰金。林延旭求刑七年,併科三百萬元罰金。
九名工程評審委員中,僅當時任職於國家高速計算中心的莊哲男,因未參與評分,未被起訴;其他包括逢甲大學教授蔡崇興、在台灣大學開課的鍾立來、前中正理工學院院長楊明放、國科會參四林聰意、逢甲大學教授許澤善、中山大學教授李賢華、洪思閔等七人,全被求刑五年,併科罰金三百萬元。
南檢指出,南科高鐵減震工程尚未啟動前,台積電尚肯再投資二千億元在南科建廠,顯示高鐵震動影響的嚴重程度不如預期,但鴻華聯合科技自二OOO年開始運作推銷高鐵減震材料,直到謝清志涉嫌護航,且提供評審委員名單協助得標,才展開南科高鐵減震工程,使鴻華聯合科技獲得三十四億元。
南檢表示,工程契約規定南科高鐵須減震至四十八分貝,但經過空車測試,震度仍在五十二分貝到五十六分貝,若是高鐵載客途經南科,震度應該會更高。
Monday, December 25,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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