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30, 2010

台灣婦女們要求解禁偉哥


台灣婦女遊行要求解進偉哥 (Viagra) 以增進她們夫妻的情趣 !

ECFA給台灣擴大貿易範圍


台灣以貿易立國,ECFA的主要目標正是為台灣產品爭取大陸市場並藉此打通台灣與全球市場接軌的任督二脈,重建台灣在世界貿易的重要地位。從協議內容來 看,ECFA主要是參考大陸和東協國家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但基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ECFA又有不同於一般FTA的安排。從貨品早期收穫清單 來看,無論是早收項目、金額或早收占總貿易額比率,大陸對台灣讓利程度皆遠超過當年大陸對東協國家的讓利,反映出台灣被排除在區域經濟整合多年之後,有迫 切需要在ECFA扳回一城。但即使如此,台灣也只是在以傳產為主的539項產品取得與東協國家在大陸市場的公平競爭地位,貿易競爭力的提升仍屬有限。

ECFA最關鍵的部分是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將啟動協商的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投資等三項協議,因為涵蓋絕大多數貨品、服務業部門及產業投資。根據大陸與東 協的經驗,每一項協議談判歷時少則二年,多則三到五年。若依重要性及複雜度排列優先性,在國際慣例依序為商品貿易、服務貿易及投資協議。我方有意先行啟動 投資保障協議的談判,但ECFA投資協議涵蓋複雜度很高的投資領域開放,非短期內可完成協商;我方能否如願將投資保障部分先行切割進行談判,仍有很大變 數。
另值得注意的是,ECFA並未訂定完成兩岸自由貿易區的時間表,三項協議的協商期程亦僅是「有起無迄」,此一安排保留了最大彈性,讓後續協商可操之在我成 分大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部分人士對國內市場快速開放的憂慮。然而,關稅減讓及市場開放期程攸關後續貿易協商進展的快慢,也攸關產業因應及調適的時 程規劃與安排,過高的不確定性反而可能造成致命傷害。是以,政府推動後續協商仍須有大致時程的規劃,並宜與區域經濟整合發展進程及台灣和其他國家簽署 FTA進度相互配合。根據國際情勢研判,「東協加三」或「東協加六」很有可能在2020年前形成,因而政府若以十年做為推動兩岸貿易自由化的規劃期程,應 是較合理的安排。

ECFA更深層的意義,在促使台灣經濟全面自由化,實現台灣做為一個和平、富裕、創新、加值、永續發展的「自由貿易島」願景,這也是啟動台灣經濟全面改造 的巨大工程。為此,政府應盡最大努力與主要貿易對手協商簽署FTA,並應及早參與以東協國家為核心的亞洲經濟整合相關對話與協商機制,以利在建構兩岸自由 貿易區的過程中,同步開展全方位的對外經貿網絡,讓對外貿易拓展不侷限於大陸市場,化解反對ECFA人士的憂慮。

另一方面,政府應該配合台灣經濟發展的願景,規劃具體的經濟改造藍圖,啟動總體經濟、金融、財政、產業、人力發展、國土利用及配套的政治、司法等各層面改 革,全面提升台灣經濟發展的格局與層次,讓ECFA的效益可以發揮到極致。    [原載於聯合報]

Saturday, June 26, 2010

民進黨的算術 : 約1萬6000人 ==> 16萬人

民進黨「反一中市場、人民要公投」遊行26日晚落幕,轄區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估算,參與遊行人數約3萬2000人;集會地點的凱道前由於天逢大雨,現場人 數約1萬6000多人。警方公佈的數字與民進黨所宣稱的15萬人參加遊行相距甚遠。

中正一分局表示,群眾今天分2個大隊,「反一中大隊」由萬華火車站集結、「要公投大隊」由東區頂好廣場集結。遊行隊伍下午4時出發、5時30分抵 達凱道、6時45分活動結束,週邊交通晚間7時解除管制。

至於遊行人數部分,中正一警分局估算,今天參與遊行人數3萬2000人;至於集會地點的凱道前,由於大雨,有部分群眾先離開,現場人數估算約1萬 6000多人。

Thursday, June 24, 2010

生醫所所長陳垣崇涉案事件引發 的幾個問題

【聯合晚報╱2010.0624社論】

 
中研院生醫所長陳垣崇涉案被約談,案子正在調查中,真相未明。不過就目前公開的消息看來,這件事至少牽涉 三個層面的問題值得探討。
第一是司法程序的正當性,這次檢調動作大有可議之處。司法和檢調執行公權力,本來就應謹慎,基本原則的「無罪推定」和「偵查不公開」,這次都明顯違反了。 還在初步偵查的過程,且只經過一次約談,檢調就對外釋放各種訊息,對當事人名譽產生了莫大傷害。士林地檢署宣稱,將調查對當事人「有利或不利的證據」;但 既然還在調查中,則檢方有何權力透露對當事人明顯不利的指控和涉案情節?這種放話企圖形成社會公審,可能影響其後的起訴和司法審理,是破壞司法正義的重大 障礙,實在有待法務部自清。
第二層次的問題,相關中研院研發結果「技術移轉」的法令規範。中研院以國家預算、公共資源進行基礎科學研究,獲得的知識突破,如果有技術、產業上的潛力, 當然應予以開發。但這些知識成果如果屬於公共資產,則涉及技術轉移和商業牟利的部分,就必須要有清楚的程序和法律規範。這次事件爆發後,學界皆呼籲政府應 設定相關學術成果及商業利益的陽光法案,莫再因法令不完備的問題而陷人於罪。
要訂定這套法規之外,還會牽涉到第三個層次的問題:中研院的基本定位。中研院隸屬總統府,其公共使命十分特殊。過去中研院嚴守做基礎科學研究的立場,不只 和產業保持距離,也和大學明確分工,連教學任務都不負擔。這樣的象牙塔形象,是其優點也是缺點,但總之因此才能無後顧之憂地運用公家資源,進行沒有直接功 利考量的基礎研究。這個傳統的功能和定位,中研院要改變嗎?打算要和產業界有更密切的互動嗎?中研院當然不是工研院,而隨著時代變遷,是否有計畫要調整功 能?這個問題或可藉此時機一併討論。
生醫所事件對當事人、對中研院、對整體學界都產生了重大衝擊,希望由此引起的檢討能留下一點正面意義。

Sunday, June 20, 2010

可疑又可怕的 ”台灣司法”


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延押,許多人反而在問:為什麼不交保? 

此一疑問,疑之有理。因為,將扁案大幅輕判的法庭,與裁定延押的法庭,皆同是高院的鄧振球合議庭。同一法庭,豈會對陳水扁的人格評價及案情邏輯,顯現「判 若兩庭」的歧異?

扁案的最大特徵,是其犯罪行為之重大故意與惡意,這應是定罪量刑的根本基礎。然而,國務費的法定開支項目,明明並無「生活維持費」的名目,合議庭卻擅自創 造發明了這個項目;但倘若狗飼料是「生活維持費」,則總統官邸的膳食為何不也用國務費開支?難道人不如狗?
再說「大水庫」。大水庫理論若要成立,其最低條件是此水、彼水已搞不清楚,但至少皆應當是「清水」。然而,如今已明知南線專案等「機密外交」是「汙水」, 但合議庭卻將之也都混入了「大水庫」;不啻概括信任了陳水扁的人格誠信,謂只是「偽造文書」,而非「貪污」。但扁家若不是明明為了「貪污」,他們難道是發 了瘋竟去「偽造文書」?

然而,同一合議庭在裁定延押時,卻恍若隔世。延押理由完全照抄一審及本庭過去裁定羈押的理由,唯一略有出入者,在指出匯款未齊,仍有虞逃之顧慮;然而,即 使未來匯齊,扁若逃亡,難道即無其他維生資源?國人質疑的是:合議庭為何不說,巨幅減刑已減低逃亡動機,且狗飼料及機密外交等皆可證扁無犯罪的故意與惡 意,其人格可信,豈有逃亡之可能?倘係如此,宣告無保開釋,前後一致,才像是同一個鄧振球合議庭。

一審二審,能把假的機密外交變成真的,汙水變成清水;同一個二審,竟又輕判卻重押。這樣的司法,豈僅是「可怕」二字所能形容?
 
*轉載自【2010/06/2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