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0, 2006

細讀李遠哲公開信 - 王思迅

細讀李遠哲公開信
王思迅 (作者為如果出版社總編輯)

在陳瑞仁檢察官以貪污和偽造文書罪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之後,我發覺朋友私下的閒聊,對陳水扁要不要辭去總統職務一事,已經失去之前的熱烈興致。再拿民調數字來看,主張紅軍繼續走上街頭抗爭的比例也大幅下滑。這個現象讓我覺得很困惑,也很有趣。我約略可以感受到有一種微妙的心情在變化中,但總還找不到合適的說法來解釋它。

直到昨天,細讀李遠哲先生的公開信之後,我終於明白,原先那個隱微的感受是什麼,也由此發覺到,其實李遠哲先生是可以這樣細心的感通到社會人心的趨向。

大部分政治人物對這封公開信的反應方法,仍跟過去李先生發表過的其他公開信一樣。不想理會的人就會說些「表示尊重」、「感謝指教」的門面話搪塞過去。想有 所回應的人,就會先把李先生定位成某種「立場」的人,然後用輕率庸俗的意見任意加以褒貶。其實,他們只看到自己的立場,而完全沒有感受到這封信透露出來的 社會意義。

我必須很感謝李遠哲為處在危機之中的台灣社會寫下這封公開信。而因為這封信,我也才知道,儘管他心裡著急,但他仍耐心並且樂觀的看護著台灣的變化。其實,這也是大部分善良的人民心中的願望,但有時基於意氣,不免演成激烈的對峙。即使在這種對峙下,我相信李先生心裡還是希望從長遠的發展角度上,看到正面的價值從善良的人心中產生。

整體來看台灣社會,其實並不缺乏批評與自由的力量,但真正缺乏的卻是一種確立正面價值的心靈力量。批評與自由的力 量再發達,人心終究無法在一個價值的基礎上安穩的站立。過去,無論執政者或在野者,在建立正面價值上,要不是口是心非,就是持氣暴志,最後總是苗而不穗, 無法成為果實。這件事,過去沒有人說過,但現在卻由李遠哲先生一語道破。

我很希望大家在讀李先生公開信時,注意下面這兩句話:「在深層的意義上,這場危機是台灣首度實現政黨輪替的民主果 實。」及「在今天,司法機關展現了台灣歷史上未曾有過的獨立精神。第一家庭被調查或被起訴,雖在法律上並不代表定罪,但這是台灣司法邁出獨立的一大步,也 是二○○○年政黨輪替的偉大果實。」

正面的價值必須用正面的態度去接引,它才可能茁壯。李遠哲先生提醒大家,這一司法起訴,是台灣在政黨輪替後,第一 個出現的果實,而且是偉大的果實。言下之意,這是過去多少時間以來,台灣一直處於負面價值狀態下,一個翻轉成善的重要契機,也是一個建立正面價值的重要支 點。

細讀公開信,再對比過去李先生上一次在六月下旬的公開信,其實這兩封信都有相同脈絡。上封信中,他一方面痛心執政 黨「政績有限、弊案不少」,一方面也憂心在野黨過度急切於總統罷免案。如果這兩方面都繼續朝原有方向發展,台灣政局必定陷入動盪空轉。但在上一封信中,他 尚未看到台灣正面價值力量成形的可能,所以只能作沈痛的呼籲。但在這封信中,無論就語氣與立論上看,我們都能感受到李先生的樂觀和堅定,因為,現在他看到 了那個正面價值被建立起來的可能了。

那個力量,不來自藍綠政黨,不來自統獨立場,而來自台灣司法從未有過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過去是流於空話,但現 在卻由陳瑞仁檢察官做出了可貴的示範,不但在民間得到多數的支持,在法界亦給人振奮的力量感。這就是政黨輪替後第一個出現的「偉大果實」,而它更可能是未 來接二連三出現的其他果實的開拓者。

我已可以理解為何大家不再多聊總統去留了,也知道為何紅軍沒有再上街頭的動力了,過去的焦躁,都是因為這個社會無 法給人正面價值期待,而人民都是善良的,只要出現可信賴的正面價值,大家都希望用耐心與呵護的態度,讓他普遍到每個人心中,成為重建秩序生活的基礎。李遠 哲的這封信,正讓我們看到這樣的美好願景。

[原載中時]

Monday, November 06, 2006

在這黑暗時刻,我們更加懷念光明磊落之人!

陳水扁總統昨天(11/06)痛批陳瑞仁不給被告人權,甚至把機密外交工作公開寫在起訴書上,檢察官陳瑞仁表示,早就給第一家庭80天時間來說明,在戳破謊言之後,只會問被告認不認罪,沒有給被告辯駁,重編證詞的必要,陳瑞仁同時強調,外交機密筆錄都分開封存,檢方絕對沒有洩密。

本來辦完世紀大案要先休假再說的陳瑞仁,卻是從假日就待在查黑金中心裡,全程觀看陳水扁總統1個多小時的談話,陳瑞仁說,該說的都已經說了,再講下去只怕會加深對立。檢察官陳瑞仁:「不要再製造對立了,這個案子就已經告一段落了嘛,我知道,你們可以休息一下了啦!」

陳總統批評沒給被告辯解機會就起訴,陳瑞仁說,從10月中旬就已經聯繫府方,夫人都以身體不適拖延,在戳破謊言後,只問認不認罪,如果還找被告來,不是等於要讓對方圓謊?陳水扁質疑,「忽略被告人權!」陳瑞仁回應,「從10月中旬就已聯繫府方,夫人均以身體不適拖延,已給第一家庭80天說明機會,戳破謊言後,只問,認不認罪!」

被批評洩密,陳瑞仁也解釋,秘密外交筆錄是分開封存,人名沒寫進起訴書裡,法院審理時,也會提醒法官注意,檢方並沒有洩密。陳水扁質疑,「檢察官洩密!」陳瑞仁回應,「秘密外交證詞分開封存,人名、案由亦沒曝光,法院審理時,也會提醒法官,檢方絕無洩密!」

至於檢察官懂不懂總統外交的艱難辛苦,陳瑞仁不置可否,看完電視,感嘆總統還是沒交代清楚14百萬花到那裡去,他說尊重總統的說法,一切等以後交給法官裁決。陳水扁質疑,「檢察官不懂外交?!」陳瑞仁回應,「總統仍未交代1480萬元金錢流向!尊重總統說法,將來到審判庭上交由法官裁決。

陳瑞仁回應,「總統在外交上,面臨的困難,為國家利益至上的堅持,檢察官充分了解絕對尊重,但檢察官的偵查工作,也有原則和堅持,用法律思考,不用政治思考!」

115日傍晚,陳瑞仁在檢改會論壇中寫道,在這黑暗時刻,我們更加懷念光明磊落之人!短短幾句話,說明對陳定南的尊敬,至於在陳瑞仁心中的黑暗時刻,是否已經雨過天青,看來只有他心裡明白。

Friday, November 03, 2006

Public Prosecutor's Description

檢察官陳瑞仁證實,並沒有遭到政治干預,面臨是證據收集的問題,陳瑞仁並形容,十月三十一日是「攤牌日」,當時有一名證人「乙君」還意圖作偽證,陳瑞仁當場出示證據,並強調有四名相關人士已經從實招了,坦承是奉命收集發票,「乙君」最後才不敢作偽證。

陳瑞仁調查發現,陳水扁總統指稱從事秘密外交工作的「甲君」根本不存在,而「乙君」原本打算作偽證,也因為證據確實,最後選擇放棄偽證。陳瑞仁說,在十月三十一日「攤牌日」後,專案小組信心大增,並擬定起訴書大綱,開始撰寫,一直到今天凌晨,才完成起訴書。

不過,對於「甲君」、「乙君」是誰,陳瑞仁不願透露;但據了解,雖然陳水扁總統指稱有「甲君」從事祕密外交工作,但這件事根本是虛構的,「乙君」則是和第一家庭關係良好的書商,被要求做偽證;至於坦承奉命收集相關的四人,則是被起訴認定做偽證的四名被告。

陳瑞仁並說,在四個月的偵辦期間,最痛苦的就是發票的核對過程,他說每一張在國務機要費中出現的發票,都有生日到死亡的過程,也就是說發票從收銀機印出的號碼就是其「生日」,到進入總統府就是其「死亡」,在這生到死的過程中,就是檢調要釐清的部份。

陳瑞仁更進一步說,就是透過這樣的方式,他們才得以證實陳水扁總統所稱的「甲君」從事秘密外交案,經比對出入境資料,發現核銷的五十二張單據,根本都來自 台北市,與陳水扁總統所稱的從事名目根本不同,因此能認定此項秘密外交工作完全是虛構。檢調也才能查出,陳水扁總統辯稱分別用於六次祕密外交上,其中只有 兩次是存在的,但有一件是虛構的,另三件則是根本與國務機要費無關。

陳瑞仁說,自己從學生時代就熱衷黨外運動,對於台灣人能當家作主更是充滿期待,不過經過五十年,在由台灣人掌政後,最後卻因為貪污遭起訴,陳瑞仁說,心情相當複雜、甚至有些感概。他更進一步表示,政治立場同樣是深綠的母親,更是頻頻追問「結果果真如此嗎?」言語中充滿失望與無奈

而被問及在偵辦期間有沒有受到任何政治壓力,陳瑞仁不加思索說出「沒有」;對於這段時間,倒扁運動是否也會影響自己心情,陳瑞仁強調,自己辦案不分藍綠,一切講求證據;而在面對媒體的訪談中表達「一切依證據」辦理,陳瑞仁就重覆說了好幾次。

陳瑞仁更進一步表示,檢察官在偵辦案件,有搜索、聲押等方法來達到最後結果,而他比喻自己就像是在打一場肉搏戰,利用證據將案情拼湊完整,讓案情水落石出。

陳瑞仁說,現在案子偵查終結,希望是惡夢的結束而非惡夢的開始,他更向在場的媒體表示,除了將好好休息陪陪家人外,也希望不要再見到任何媒體了,陳瑞仁笑說,媒體壓力才是最讓他受不了的部份。

全案最關鍵的一天是十月三十一日,當天檢方已查明所謂「海外秘密工作人員」支領國務費並非事實,於是傳喚馬永成、陳鎮慧、曾天賜、林德訓等人最後一次大訊問,在證據確鑿情況下,他們才坦承做偽證,全案正式「攤牌」。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為掩護總統夫人吳淑珍詐領國務費犯行,即於今年六、七月間在外貿協會辦公室內,偽造秘密外交工作代號「甲君」的領據三張 (即先前引起「看了會死人」風波信封內單據)

曾天賜、林德訓初期應訊時稱,會拿李碧君消費發票給陳鎮慧請領國務費,是給執行海外秘密工作人員「甲君」的費用,並分三次在北一女校門口將錢交給甲君使用,從未交予他人,李碧君也稱交給甲君五十二張發票供他向總統府報帳。

陳瑞仁調查期間,雖然甲君始終未到案,但他傳真聲明並委託妻子交給檢方,表明自己未拿國務機要費,而李碧君所稱當面交給甲君核帳的五十二張發票,從開立到進入總統府核帳的日期,甲君都在海外未歸。

檢方在掌握證據後,十月三十一日再傳他們到案後,他們才坦承作偽證,並和盤托出其實他們發覺甲君可能被揭穿後,又找上與陳總統是舊識的書商吳文清,請他配合作偽證,陳瑞仁同一天一併傳喚吳文清後,吳文清也坦承配合做偽證。

其次,馬永成在第一次應訊時曾供稱,自曾天賜手中拿到一筆用他人發票領出的三百二十萬元國務機要費用於秘密外交,但十月三十一日庭訊中,馬永成因發現檢方已掌握事證,才改口坦承款項非曾天賜所給,而是從陳總統手中所拿,款項也被檢方查出是總統自籌或對外募款,雖然三百二十萬元去向不明,但陳瑞仁認定這筆被核銷的國務費「不得排除在貪污所得之外」。

檢調偵辦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案,全案今天偵結,包括總統夫人吳淑珍、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等六名被告,分依貪污、偽造文書、偽證等罪嫌起訴、緩起訴,總統陳水扁則因受憲法保障,不在起訴範圍,但檢方在起訴書中敘明,吳淑珍是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人共同實施犯罪」。

被起訴被告包括吳淑珍(偽文、貪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馬永成(偽文)、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偽證、偽文)、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偽證),檢方審酌林德訓、陳鎮慧犯後有悔意,建請法官給予緩刑;獲緩起訴被告分別是前總統府機要室主任曾天賜(偽證)、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李碧君(偽證、違反商會法)。

檢方對吳淑珍的起訴書

欺詐領取14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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